关于王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区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26日,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1次会议,根据区人民法院院长韩标的提请,经审议通过,任免下列同志职务:
王 华 任盐都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免去盐都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辅绍贵 任盐都区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庭长,免去盐都区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职务;
徐林云 任盐都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免去盐都区人民法院义丰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康 燕 任盐都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陈晓辉 任盐都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免去盐都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许官林 任盐都区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副庭长,免去盐都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徐德群 任盐都区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案件审判庭副庭长;
陈晓娟 免去盐都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徐 霞 免去盐都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道 静 免去盐都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职务;
姚军祥 免去盐都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盐城市盐都区人大常委会
2016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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