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盐城市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暂行办法》的规定,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于本月开始对区环保局进行专项工作评议。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对区环保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评议单位:区环保局 二、评议内容: 1、贯彻执行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情况; 2、围绕中心依法履行部门工作职责与工作绩效情况; 3、贯彻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审议意见与办理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及交办信访件情况; 4、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以及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情况; 5、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办理情况。 三、评议时间: 2015年4月16日至5月30日。 四、联系方式: 1、邮寄。地址:盐城市开发大道618号盐都区人大0823室环资委,邮编:224005。 2、电话。号码:88426092,88116093(传真)。 3、邮箱。地址:31784938@qq.com。
盐都区人大常委会评议环保局工作调查组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