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盐都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李纯涛辞去盐城市第七届人民
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6年12月26日盐都区人大常委会第41次会议通过)
根据李纯涛的辞职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盐城市盐都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1次会议决定:接受李纯涛辞去盐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并报盐城市人大常委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