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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中村集体经济发展问题的建议
发布时间: 2015/1/13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推进,我区每年都有一批村成为城中村、园中村,通过集体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村集体资产规模不断扩大,全区现有14个集体积累超千万元的村居都在城市区。为加强集体资产管理,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近几年,我区在城中村、园中村推行以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将村居集体经营性净资产拆股量化给村居原住居民,让本地居民持股进城,按股分享集体资产经营红利,解决了农民市民化的后顾之忧。

  但城中村、园中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也面临诸多困难。一是发展空间受限。大部分村居土地征用完毕,已基本没有集体建设用地,可让村居发展一些经营性的物业,村居想发展已经没有了自己的地盘,花钱征地跟市场主体一样没有优惠政策支持。二是受城市规划制约。村居发展小的物业项目难以得到审批,发展大的物业项目又没有足够的资金实力,集体资产经营形成不了大的增值效益。三是服从城市“退二进三”。村居原有经营性物业规模减少。保证股民按股分红,村居有较大压力。如潘黄街道旭日居委会,从2000年开始,逐渐形成规模的前进工业区、家家爱家具广场、明都金属材料市场、前进废旧钢材市场,是该居居民失去土地后,居委会保证股民分红、按排居民口粮款和养老金的主要来源。目前,万达广场项目进入,前进工业区和三个市场面临整体拆迁,虽短期内该居集体资产增长较快,但要通过投资再形成可保证收入稳定增长的经营性物业,需要一个较长的培育过程,短期内保证居民福利存在一定难度。为此建议:

  (1)留足城中村发展空间。建议落实省、市、区有关文件规定,按征收面积的5-10%给村安排发展留用地,或借鉴苏南做法,对村级发展物业项目的土地出让金给予适当优惠,以支持城中村、园中村发展集体经营性物业,形成稳定增长的经营性收入。 
 
  (2)减负村级税费负担。建议按省、市、区有关文件要求,对村集体经营性物业所征的有关税收,实行先征后奖,以提高村级积累水平,增强村级可持续发展能力。

  (3)支持村居参与城市重点项目建设。对增值空间大、增收潜力好的城市经营性、服务业项目,建议区镇两级政府帮助村居研判论证,支持村居参股投建,促进村居立足城市,搞活资产经营,实现集体资产倍量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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