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盐都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
事由:对被拆迁的村(居)、社区规划预留一定的公共服务用地 建议人:唐维成 胡友华 黄建胜等10人 建议内容:近年来,随着高新区开发建设进程的加快,西区方向,乔庄、丁晏、孙吴等不少村(居)、社区的拆迁、征地面较大,有力地支持了高新区的招商引资和基础建设工作。为了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社会公共服务要求,建议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拆迁、征地面较大的村(居)、社区预留一定面积的公共服务用地,用于村(居)、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和文化、体育休闲场所等的建设,真正让开发建设惠及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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