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盐都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李纯涛辞去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06年9月16日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通过)
盐城市盐都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4次会议决定:接受李纯涛辞去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请求,并报盐城市盐都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