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9日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通过)
盐城市盐都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主任会议《关于提请确认许可对区人大代表杨雷鸣采取强制措施的议案》。鉴于区十五届人大代表杨雷鸣涉嫌受贿罪,2013年10月13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许可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许可对区人大代表杨雷鸣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请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会议决定,确认许可检察机关对杨雷鸣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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