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任命: 刘 丰 任区政府办主任; 沈曰明 任区交通局局长; 马 骏 任区数据局局长; 决定免去: 刘 丰 免去区交通局局长职务; 沈曰明 免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马 骏 免去区行政审批局局长职务; 杨正茂 免去区政府办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