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法院:
2017年3月16日,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根据区人民法院院长韩标的提请,经审议通过,免去下列同志职务:
陆鑫森 免去盐都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施 彬 免去盐都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徐达丽 免去盐都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盐城市盐都区人大常委会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