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曾万彬同志为盐城市盐都区人大常委会科城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明珠同志为盐城市盐都区人大常委会新都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决定任命:
朱龙成同志为盐城市盐都区商务局局长。
任命:
蒋为华同志为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朱文峰同志为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星月同志为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黄约平同志为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卢建娅同志为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庭(高新区人民法庭)庭长;
裴森辉同志为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龙冈人民法庭庭长;
王兆华同志为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徐云同志为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蒋为华同志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龙冈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朱文峰同志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庭(高新区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黄约平同志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庭(高新区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卢建娅同志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义丰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裴森辉同志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秦南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徐云同志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龙冈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施彬同志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爱武同志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徐达丽同志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周红冰同志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周建琴同志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唐修斌同志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郝月同志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郭玉国同志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王华同志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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