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吴爱群 任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朱文峰 任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免去: 还正洪 免去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陈少华 免去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李 明 免去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