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 2015年2月6日,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根据区长吴本辉的提请,经审议通过,决定免去下列同志职务: 薛 峰 免去盐都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田 莉 免去盐都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盐城市盐都区人大常委会201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