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盐都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吴本辉代理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区长的决定
(2013年11月30日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通过)
鉴于羊维达区长工作变动,常务委员会已接受其辞职请求,不再担任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盐城市盐都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次会议经审议通过,决定副区长吴本辉为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