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盐都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09年9月21日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
洪 耕 免去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二、决定任免
吴金翥 任区物价局局长;
杨 森 任区民政局局长;
孙发林 任区水务局局长,免去区司法局局长职务;
肖刘蕊 任区科技局局长;
刘忠奇 任区司法局局长;
何扣成 免去区科技局局长职务;
任连义 免去区民政局局长职务;
刘其江 免去区水务局局长职务;
唐发成 免去区物价局局长职务;
徐及慧 免去区民族宗教局局长职务。
三、任免
杨 奇 任区人民法院义丰人民法庭庭长;
辅绍贵 任区人民法院潘黄人民法庭庭长;
王 华 任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免去义丰人民
法庭庭长职务;
周建琴 免去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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