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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盐都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盐都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25年12月30日盐城市盐都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盐城市盐都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盐城市盐都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1月中旬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1、听取和审议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盐城市盐都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3、审议盐城市盐都区2025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26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审查和批准盐城市盐都区2025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6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
4、审议盐城市盐都区202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盐城市盐都区202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6年财政预算草案,批准2025年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区级财政预算;
5、审议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关于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情况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盐城市盐都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7、听取和审议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8、听取和审议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9、票决确定2026年盐都区民生实事项目,对2025年盐都区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10、选举;
11、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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