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盐城市盐都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05年11月29日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通过)
盐城市盐都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决定:盐城市盐都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06年1月3日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1、听取和审议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议批准盐城市盐都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3、审议盐城市盐都区2005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06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审查和批准盐城市盐都区2005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06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
4、审议盐城市盐都区200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盐城市盐都区200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06年财政预算草案,批准2005年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6区级财政预算;
5、听取和审议盐城市盐都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7、听取和审议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8、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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