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盐都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崔浩代理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区长的决定
(2006年9月16日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通过)
鉴于李纯涛区长工作变动,常务委员会已接受其辞职请求,不再担任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根据《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盐城市盐都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4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副区长崔浩为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