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30日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通过)
盐城市盐都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主任会议《关于提请确认许可对区人大代表仇庆胜采取强制措施的议案》。鉴于区十五届人大代表仇庆胜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2013年8月16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许可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对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会议决定,确认许可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对仇庆胜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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