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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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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决定任免熊新华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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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5/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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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政府: 2015年3月28日,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根据区长吴本辉的提请,经审议通过,决定任免下列同志职务: 熊新华 任区教育局局长; 朱金标 任区水务局局长; 陈少华 任区商务局局长,免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职务; 范龙华 任区城管局局长; 方 平 免去区商务局局长职务; 宋金洪 免去区教育局局长职务; 孙发林 免去区水务局局长职务; 姚维斌 免去区城管局局长职务。
盐城市盐都区人大常委会 201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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