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9日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鉴于徐学坤院长工作变动,常务委员会已同意其辞职请求,不再担任盐都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盐都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2次会议经审议表决,决定副院长李悦为盐都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