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法院: 2014年5月29日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根据李悦院长的提请,经审议通过,任命沈大灿、郑明、武泽泰、邵鸿泽、张玉国、张荣武、顾 全、朱维钱、翟丽维、黄小莉、周 娟、何道俊、陈祝法、姜 涛、李锦秀、陶根阳、杨 华、陈荣山、周晶晶、黄晓琳、丁 毅、曾 慧、黄光明、束必群、徐照军、高大伟、陈海高、刘汉云、宋相波、朱爱春、蒋红军、 陆朝侠、杭治达、葛春松、徐建华、徐 娟、陈 鑫、杨文君、蔡宝群、吴曰香、陈晓玲、徐秀娣、吉安邦、葛 栋、韦定坤、陈友春、智恒宏、孙乃容、朱明香、魏 兵、王义成、卫爱燕、郭友春、张竹标、王松喜、陆兆霞、黄 琪、申荣功、祁阿荣、朱传顺、高正芳、王 群、潘玉萍、张红红、刘晶晶、周小玲、陈月芳、陈小磊、殷 珵、苑丹丹、柏 雪、王 臣、陆 蔚、祝 玲、杨 红、吴蓉蓉、朱叶琴、王洁如、朱善玲、朱红琴、王利忠、宋从兵、任锦春、沈增宏、徐崇慧、陈学怀、陈为人、杨奇波、耿俊龙、邢美炜、周爱民、鱼瑞忠、纪粉兰、杨蓓华、朱其冬、蔡龙群、成红艳、董兆付、杨万娣、戴如义、刘秀芹、洪 花、许金妹、封 秀、史文秀、杨恩梅、倪高林、王胜国、丁云銮、崔银财、刘光坚、张 勤、佐 星等113名同志为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免去张传宝、韦定和、吴海军、王炜炜、任杰伟、茆鸿升、吴永东、丁干全、袁永新、李 雷、王国华、韩俊余、李永龙、陈 亮、袁世海、王 华、王还根、刘 旭、乔志雨、万 疆、王坠成、王 振、郑龙祥、时宏春、田胜林、杨 寅、姚善伟、穆 凯、陈 斌、朱兴亚、徐 浩、唐书珊等32名同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盐城市盐都区人大常委会 201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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