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丽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26日,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根据区人民法院院长韩标的提请,经审议通过,任免下列同志职务:
沈丽娟 任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杨 奇 任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武中祥 任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周 兵 任区人民法院大冈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蒋为华 任区人民法院龙冈人民法庭庭长;
徐 云 任区人民法院龙冈人民法庭副庭长;
高爱军 免去区人民法院大冈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杨汉华 免去区人民法院龙冈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耿晔照 免去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盐城市盐都区人大常委会
2017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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